在欧盟组成之前,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技术要求。不同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只能使得出口商进入一个或两个国家。随着欧盟的形成,技术法规、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协调,改变了这种状况。欧洲作为一个整体市场使得它对技术的要求简化了。欧洲标准、欧洲合格评定方法和欧洲指令构成了欧洲统一大市场的三大支柱。 ——关于有害物质和废旧电子回收指令 2003 年2 月13 日,欧盟公布了《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*2002/96/EC 号指令》(WEEE 指令)和《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*2002/95/EC 号指令》 (RoHS 指令)。根据WEEE 指令,对于2005 年8 月13 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,生产者应以提供担保的方式,保证有关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、处理、回收和环保处置费用资金将由生产者提供;对于在2005 年8 月13 日前投放市场(用于私人家庭以外的使用者)的产品报废(“历史垃圾”)后的管理处置费用将由生产者提供。根据RoHS 指令,从2006 年7 月1 日起,各成员国应确保在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等有害物质。 更多认请致电:钱小姐 (微信同)QQ: